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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段時間,發(fā)生在香港的一樁故意殺人案件引發(fā)廣泛關注。這樁案件也以“名媛碎尸案”為名,在網上引發(fā)了廣泛的傳播與討論。在各社交媒體平臺,相關新聞大有席卷熱搜之勢。這一過程中,指向死者身份的“名媛”,以及體現(xiàn)犯罪手法兇殘程度的“碎尸”,成了最吸引眼球的標簽。
然而,將這兩個標簽疊加在一起,卻難免顯出一種刻意制造的獵奇感。一個年輕的生命為人所害,本是一起令人心痛的悲劇,嫌疑人一家四口的殘忍行徑,更是為社會所唾棄。然而,在部分媒體和自媒體的傳播口吻中,這一切仿佛只是舞臺上供人觀賞的戲碼。
網友傾向于關注少見、稀奇的事,本是人之常情,媒體對此類案件展開報道也是分內之事。但是,隨著社會文明的進步與公眾媒介素養(yǎng)的提高,越來越多的人認為:輿論傳播惡性案件時,應當考慮社會影響和受害者隱私,將重點放在揭示犯罪之惡上,而非對與案件無直接關聯(lián)的受害者性別、身份等細節(jié)大做文章。除此之外,諸如“碎尸”這種極端暴力的作案細節(jié)是否應該被著重強調,也是一件充滿爭議的事。因此,傳播者還應慎思慎行,有所克制。
的確,輿論向來愛給人貼標簽,網友也愛聽獵奇的故事,但這些不能成為傳播者放棄判斷、自我卸責的理由。作為新聞從業(yè)者或是對輿論影響舉足輕重的網絡大V,應以嚴格的標準自我要求。使輿論環(huán)境朝著更健康的方向發(fā)展,這既是一種道德自覺,也是傳播者應盡的社會義務。
作為傳播者,應該時常保持媒介素養(yǎng),從而更好地穿透輿論表象,看到新聞事件的哪些要素真正值得關注,同時避免輿論無意之間對他人造成次生傷害。死者無辜受害,兇手理應受到嚴懲,這與受害者是不是所謂的“名媛”并無關系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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